函知 召開本會第五屆(2009年)理事會第九次會議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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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 召開本會第五屆(2009年)理事會第九次會議事由

發文日期
2009年8月1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黎青2009(墩)字第029號
受文者:本會2009年會務執行人員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處、青商總會、沈總會長伯璋、曾副總會長錦堂、
中區秘書處、亞哥母會、名間友好會、中一區各友會、本會顧問、本會會友

說明:
一、時間: 2009年9月7日(星期一) 晚上8:00開會
二、地點: 本會會館
地址: 台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325 號
三、主席:副會長 張加政
四、理事會成員若有提案,請於開會前五日提交秘書處
五、敬請撥冗準時出〈列〉席為禱。
發文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