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98年度第一次務委員會會議,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7月15日
內容
發文字號:平青(98)第013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平鎮市公所 總會 沈總會長伯璋 方副總會長宏豪 桃竹苗區執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 永康太平兄弟會 立人友好會 本會會友 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 間:98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9 : 00整。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主 席:曾喜鈞-輔導會長。
【四】應出席人員: 許祿禎會長、羅思聰常務監事、張建民副會長、汪俊雄副會長、湯國裕副會長、蕭智謙秘書長、邱元楷財務長、高國鈞法制顧問、
辛博強會擴主委。
【五】應列席人員:全體會友。
【六】審查案由:
[1]案由:後選人職務及席次,請討論案。
[2]案由:後選人登記資格方式、時間、地點、截止日期,請討論案。
[3]案由: 下次選務委員會時間及地點,請討論案。
【七】敬請準時出席。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社會局 平鎮市公所 總會 沈總會長伯璋 方副總會長宏豪 桃竹苗區執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 永康太平兄弟會 立人友好會 本會會友 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 間:98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9 : 00整。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主 席:曾喜鈞-輔導會長。
【四】應出席人員: 許祿禎會長、羅思聰常務監事、張建民副會長、汪俊雄副會長、湯國裕副會長、蕭智謙秘書長、邱元楷財務長、高國鈞法制顧問、
辛博強會擴主委。
【五】應列席人員:全體會友。
【六】審查案由:
[1]案由:後選人職務及席次,請討論案。
[2]案由:後選人登記資格方式、時間、地點、截止日期,請討論案。
[3]案由: 下次選務委員會時間及地點,請討論案。
【七】敬請準時出席。
發文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