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向 鈞所借用中山堂舉辦社區文化活動表演事宜,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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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向 鈞所借用中山堂舉辦社區文化活動表演事宜,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3月18日
內容
發文字號:虎青(98)正發字第0980037號
受文者:虎尾鎮公所
正本:
副本:本會秘書處
說明:
一、本會訂於98年3月22日(星期日)下午2時00分舉辦社區發展委員會活動。
請 鈞所准予協辦並惠准免費停供演出場地(虎尾鎮中山堂)與相關設施配合以利活動演出,實感德便。
1.活動演出時間:彩排、佈置及演出時間:98年3月22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30分,請虎尾鎮公所提供場地、水、電、燈光等設備,請派遣相關工作同仁協助與指引。
2.活動協調各單位聯絡人:
★社團法人虎尾國際青年商會會長林武正 05-6224488.0932969888
秘書長蔡嘉益 0933363164
雲林縣虎尾鎮埒內里122之1號
★小青蛙劇團 王藝蓁小姐 04-22131618
台中市東區東英7街72.74號
★雲林縣政府文化處
二、該活動邀請小青蛙表演藝術團蒞臨,於本鎮中山堂演出「新虎姑婆」,藉由表演活動帶給本鎮鎮民歡愉。
發文單位
虎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