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年度拜訪機關首長時間、地點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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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年度拜訪機關首長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9年2月19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8) 橙 發字第 00007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沈總會長伯瑋、方副總會長宏豪、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園友好會、桃園女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
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集合時間:98年2月26日 星期四 上午8點30分。
二、集合地點:湖口鄉公所
三、召集人:張秘書長堂壎
四、行程:鄉長、主秘、代表會主席、消防隊。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六、請著冬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