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召開本會第五屆(2009年)理事會第二次會議事由
發文日期
2009年1月1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黎明青商2009(墩)字第003號
受文者:本會2009年會務執行人員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處、青商總會、沈總會長伯璋、曾副總會長錦堂、
中區秘書處、亞哥母會、名間友好會、中一區各友會、本會顧問、本會會友
說明:
一、時間: 2009年二月8日(星期日) 晚上8:00開會
二、地點: 張永墩會長公館
地址: 台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325 號
三、主席:會長 張永墩
四、理事會成員若有提案,請於開會前五日提交秘書處
五、敬請撥冗準時出〈列〉席為禱。
秘書長 林睿昇 0935741835
受文者:本會2009年會務執行人員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處、青商總會、沈總會長伯璋、曾副總會長錦堂、
中區秘書處、亞哥母會、名間友好會、中一區各友會、本會顧問、本會會友
說明:
一、時間: 2009年二月8日(星期日) 晚上8:00開會
二、地點: 張永墩會長公館
地址: 台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325 號
三、主席:會長 張永墩
四、理事會成員若有提案,請於開會前五日提交秘書處
五、敬請撥冗準時出〈列〉席為禱。
秘書長 林睿昇 0935741835
發文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