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九十八年度第一次理事會事由
發文日期
2009年1月5日
內容
發文字號:苑裡青商豪字第0980010005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兄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社會局 總會 沈總會長伯璋 方副總會長宏豪 桃竹苗區執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 大甲母會 文心兄弟會 韓國涯月青年會議所 外埔分會 東勢分會 大崗山分會 烏日分會 龍山分會 本會會員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八年一月十四日(星期三)下午七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理事成員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三天將案由傳真至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四、敬請本會理監事會成員請著正式服裝準時出(列)席。
五、敬請本會會員踴躍出席,共商會務。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兄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社會局 總會 沈總會長伯璋 方副總會長宏豪 桃竹苗區執行長 桃竹苗區各分會 大甲母會 文心兄弟會 韓國涯月青年會議所 外埔分會 東勢分會 大崗山分會 烏日分會 龍山分會 本會會員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八年一月十四日(星期三)下午七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位理事成員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三天將案由傳真至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四、敬請本會理監事會成員請著正式服裝準時出(列)席。
五、敬請本會會員踴躍出席,共商會務。
發文單位
苑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