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九十七年第四次監事會」會議,時間異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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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九十七年第四次監事會」會議,時間異動由。

發文日期
2008年12月31日
內容
發文字號:971231-2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會務執行人員
正本:
副本:總會、本會顧問、副總會長、桃竹苗一區各分會、桃竹苗區執行長、府城兄弟會、 頭份友好會、見習會友
說明:
因本會於97年12月20日舉辦「桃園市績優義警表揚」活動,補助款核發因素,原定於97年12月30日召開之「九十七年第四次監事會」會議,延期至98年元月12日召開。
發文單位
虎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