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九十八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時間更正乙案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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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九十八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時間更正乙案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8年12月26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8) 橙 發字第 00002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沈總會長伯瑋、方副總會長宏豪、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園友好會、桃園女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
健言社社長。

說明:
原定日期:98年1月10日 星期六 下午6點30分。
更正日期:98年1月12日 星期一 下午6點30分。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