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第33屆第1~3次預備理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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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本會第33屆第1~3次預備理事會議

發文日期
2008年10月8日
內容
發文字號:平青(97)鈞秘發字第026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平鎮市公所、總會、杜國良總會長、趙福芬副總會長、桃竹苗區執行長、桃竹苗區各分會、永康太平兄弟會、竹東友好會、本會顧問、見習會友
說明:
【一】 時 間:97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9 : 00整。
時 間:97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9 : 00整。
時 間:97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9 : 00整。
【二】 地 點:本會會館。
【三】 主 席:會長 許祿禎。
【四】 應出席人員: 許祿禎會長、曾喜鈞輔導會長、高國鈞法制顧問、蕭智謙
秘書 長、邱元楷財務長、汪俊雄副會長、張建民副會長、湯國裕副會長、
沈明吉理事、劉貞君理事、邱萬槐理事、黃秋月理事、傅從耀理事、
倪泳橙理事。
【五】 請遵循自律公約規定穿西裝打領帶;為推行守時運動,敬請準時出(列)席。
【六】 若要提案請於一星期前傳真(03)491-2736至秘書處以便列入案由。
發文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