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列)席本會第二十八屆(97年度)第四次監事會事宜
發文日期
2007年11月13日
內容
發文字號:林青(97)秘發(純)字第001212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會全體同仁及會友
正本:
副本:青商總會暨總會會長.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北區常務副總會長. 北三區執行長.顧問.母會暨會長.兄弟會暨會長.北三區各分會暨會長
說明:
一.時 間: 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星期四) 下午九時整
二.地 點: 林口鄉公所四樓會議室
三.主 席: 常務監事 陳柏翰
四.應出席: 監事會
五.應列席: 理事會同仁
受文者:本會監事會全體同仁及會友
正本:
副本:青商總會暨總會會長.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北區常務副總會長. 北三區執行長.顧問.母會暨會長.兄弟會暨會長.北三區各分會暨會長
說明:
一.時 間: 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星期四) 下午九時整
二.地 點: 林口鄉公所四樓會議室
三.主 席: 常務監事 陳柏翰
四.應出席: 監事會
五.應列席: 理事會同仁
發文單位
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