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台中市區分會長會議第十次會議由,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8年9月20日
內容
發文字號:黎明青商97(佳)字第033號
受文者:吳錦河執行長、台中市區各分會會長、蔡宜庭祕書長、陳俊元財務長
正本:
副本:
說明:
說明:
1.時間:97年10月1日(星期三)下午6點整。
2.地點:台中市富王大飯店富王廳(台中市文心路二段636號,近中港路口)。
3.主席:黎明國際青年商會 吳佳霙會長。
4.如需提列案由,請於97年9月30日(週二)前提供至黎明秘書處。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6.聯絡人:黎明青商秘書處蕭秘書0982-688056。
受文者:吳錦河執行長、台中市區各分會會長、蔡宜庭祕書長、陳俊元財務長
正本:
副本:
說明:
說明:
1.時間:97年10月1日(星期三)下午6點整。
2.地點:台中市富王大飯店富王廳(台中市文心路二段636號,近中港路口)。
3.主席:黎明國際青年商會 吳佳霙會長。
4.如需提列案由,請於97年9月30日(週二)前提供至黎明秘書處。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6.聯絡人:黎明青商秘書處蕭秘書0982-688056。
發文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