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請 惠允同意本會吳佳霙會長暨會務執行人員拜會 貴會九月份理事會,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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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請 惠允同意本會吳佳霙會長暨會務執行人員拜會 貴會九月份理事會,請鑒核。

發文日期
2008年9月4日
內容
發文字號:黎明青商97(佳)字第032號
受文者:中壢國際青年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1.本會創會至今僅四年,會友之會務經驗皆較資淺,故本會吳佳霙會長上任以來,即安排帶領會會友參與外分會活動,以增加會友學習經驗。
2.素仰 貴會在推動會務方面,為全國各分會之表率,更值得本會會友學習
3.本會擬拜會 貴會九月份理事會(九月六日),謹請 貴會惠允接待,拜會人員
約四~五位。
4.如蒙惠允,銘感至亟!聯絡人:黎明青商會長吳佳霙0936-487846,秘書處蕭秘書0982-688056。

發文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