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召開本會九十七年度(第四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事由
發文日期
2008年6月27日
內容
發文字號:黎明青商97(佳)字第027號
受文者:本會九十七年度理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處、青商總會、杜總會長國良、鄭副總會長秀珠、
林理事志濤、台中市區執行長吳錦河、亞哥母會、名間友好會、
中一區各友會、本會顧問、本會會友
說明:
一、時間:97年7月7日(星期一) 晚上8:00開會
二、地點: 賴陸寬副會長公館
地址: 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536號(近文心南路女兒紅餐廳)
三、主席:會長 吳佳霙。
四、討論案由:
1. 6月份財務收支審核討論案
2. 承辦總會基礎講師培訓營財務收支審核討論案
3. 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記錄追認案。
五、理事會成員若有提案,請於開會前三日提交秘書處
六、凡理事成員於八點前抵達者,取前三名贈送小禮物。
七、敬請撥冗準時出〈列〉席為禱。
受文者:本會九十七年度理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處、青商總會、杜總會長國良、鄭副總會長秀珠、
林理事志濤、台中市區執行長吳錦河、亞哥母會、名間友好會、
中一區各友會、本會顧問、本會會友
說明:
一、時間:97年7月7日(星期一) 晚上8:00開會
二、地點: 賴陸寬副會長公館
地址: 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536號(近文心南路女兒紅餐廳)
三、主席:會長 吳佳霙。
四、討論案由:
1. 6月份財務收支審核討論案
2. 承辦總會基礎講師培訓營財務收支審核討論案
3. 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記錄追認案。
五、理事會成員若有提案,請於開會前三日提交秘書處
六、凡理事成員於八點前抵達者,取前三名贈送小禮物。
七、敬請撥冗準時出〈列〉席為禱。
發文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