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九十一年度第四次監事會議
發文日期
2002年12月26日
內容
發文字號:館青(九十一)連秘發字第○五二號
受文者:全體會員
正本:
副本:總會、桃竹苗區執(副)執行長、桃竹苗區各分會(長)、苗栗縣政府、鄉公所、本會監事、超齡聯誼會、顧問
說明:
一、 時間:九十二年元月十七日(星期五)下午九點。
二、 地點:本會會館
三、 主席:賴常務監事文彬
受文者:全體會員
正本:
副本:總會、桃竹苗區執(副)執行長、桃竹苗區各分會(長)、苗栗縣政府、鄉公所、本會監事、超齡聯誼會、顧問
說明:
一、 時間:九十二年元月十七日(星期五)下午九點。
二、 地點:本會會館
三、 主席:賴常務監事文彬
發文單位
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