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呈本會第56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議程、各分會選舉票數一覽表各一份,以及各項會議活動日程,請查照!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檢呈本會第56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議程、各分會選舉票數一覽表各一份,以及各項會議活動日程,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8年8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7)祕發字第0238號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執行長、各分會會長
正本:
副本:各分會、顧問、本會參議會、全國特友會
說明:
1.本會第56屆全國年會訂於97年8月22~24日假嘉義港坪運動公園召開,各項會議及選務工作時間及地點如下說明:
(1)第56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行政會議訂於8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假國立啟智學校3樓召開。
(2)第56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一)訂於97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2時整假國立啟智學校3樓召開。
(3)第56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二)訂於97年8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整假國立啟智學校3樓召開。2009年(第57屆)副總會長、理監事候選人諮詢會於當天上午10時假同地點舉行。
(4)第56屆全國年會開幕典禮訂於97年8月23日(星期六)下午2時整假嘉義港坪運動公園召開。
(5)第56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三)及表決2009年全國年會承辦權訂於97年8月24日(星期日)上午9時整假國立啟智學校3樓召開。2009(第57屆)總會長候選人諮詢會於當天上午10時整假同地點舉行。
(6)選監人員講習會訂於97年8月24日(星期日)上午10時整假港坪運動公園召開;2009年(第57屆)總會長、副總會長、理監事選舉投票訂於當天中午12時30分假港坪運動公園舉行。
(7)總會獎勵剪貼簿訂於8月22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8月23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5時;8月24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下午2時假港坪運動公園對外展示;並請得獎人員及分會於8月24日(星期日)至展示場取回獎勵剪貼簿。
2.依據總會章程第四章第20條第3項規定辦理;員林分會及永康分會具有會員代表大會
二位代表(現任會長、分會常務理監事)享有會議發言、動議、提案、表決之權力。
3.依據總會章程第四章第21條規定辦理;各分會之選舉票數如附件說明。
4.依據總會選務委員會規定:
(1)OB會友(56年次以前,含56年次)無投票權,不得擔任選舉人代表或候補代表。(此規定不限今年度之分會會長及輔導會長)。
(2)投票時,領取選票請以分會為單位由首席代表所率領所屬分會全體代表一次領取之,代表不足額時,依實到領票代表額發票,且不另補發。
(3) 請各分會出席代表,務必攜帶「身份證、駕照、健保卡、護照」出席大會,憑身份証明文件及年會出席証領取選票。
(4) 若首席代表因故缺席,請提送分會公函証明代理人身分或授權書(需有分會關防)正本至選務中心,才予以領票。
5.網站查詢:www.taiwanjc.org.tw→文件資料→範本表單→全國年會。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