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會員擴展競賽活動截止在屆相關事由,惠請查照辦理。
發文日期
2008年7月3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7)秘發字第0236號
受文者:執行長、全國各分會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說明:1.年度會員擴展競賽活動截止在屆,謹請全國各分會配合相關事由。
2.會員會擴競賽辦法如下:
個人組:A.凡各分會會友(會長除外)於2008年1至7月份推薦之見習會
友,並於所屬分會8月份理事會前(含8月份理事會),通過成為
該會正式會友者,均可列入舉績。
B.由各分會於2008年8月15日前將該會友實際會擴會員人員、「被會
擴成功」之新會友姓名、聯絡方式表列、分會用印後,傳真總會
秘書處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會會員擴展委員會主任委員信
箱。
C.全國前5名之會友將於全國年會舉辦期間公開頒獎表揚。
團體組:A.以區域為單位,花蓮縣與台東縣合併為一區,全國共分為16區。
B.凡各區域於2008年1至7月份推薦之新進會友,於各分會之8月份理
事會前(含8月份理事會)通過之新會友,皆可列入。
C.請該區域執行長於2008年8月15日前將該區域實際會擴會員人數、
「被會擴成功」之新會友姓名、聯絡方式表列、輔導副總會長簽名
後,傳真總會秘書處或以電子郵件E-mail方式寄至本會會員擴展委
員會主任委員信箱。
D.全國前三名之縣市區域執行長於全國年會舉辦期間頒獎表揚。
3. 會擴委員會主委 何梅林電子信箱(0910-684049/
pfpsunny@taiwanjc.org.tw,pfpyuyu@yahoo.com.tw)。
受文者:執行長、全國各分會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說明:1.年度會員擴展競賽活動截止在屆,謹請全國各分會配合相關事由。
2.會員會擴競賽辦法如下:
個人組:A.凡各分會會友(會長除外)於2008年1至7月份推薦之見習會
友,並於所屬分會8月份理事會前(含8月份理事會),通過成為
該會正式會友者,均可列入舉績。
B.由各分會於2008年8月15日前將該會友實際會擴會員人員、「被會
擴成功」之新會友姓名、聯絡方式表列、分會用印後,傳真總會
秘書處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會會員擴展委員會主任委員信
箱。
C.全國前5名之會友將於全國年會舉辦期間公開頒獎表揚。
團體組:A.以區域為單位,花蓮縣與台東縣合併為一區,全國共分為16區。
B.凡各區域於2008年1至7月份推薦之新進會友,於各分會之8月份理
事會前(含8月份理事會)通過之新會友,皆可列入。
C.請該區域執行長於2008年8月15日前將該區域實際會擴會員人數、
「被會擴成功」之新會友姓名、聯絡方式表列、輔導副總會長簽名
後,傳真總會秘書處或以電子郵件E-mail方式寄至本會會員擴展委
員會主任委員信箱。
D.全國前三名之縣市區域執行長於全國年會舉辦期間頒獎表揚。
3. 會擴委員會主委 何梅林電子信箱(0910-684049/
pfpsunny@taiwanjc.org.tw,pfpyuyu@yahoo.com.tw)。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