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監事會第四次會議由,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8年8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7)秘發字第0239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候補監事、監事助理
正本:
副本:本會理事、執行長
說明:
說明:
1.時間:97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16點整。
2.地點:新林餐廳(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135-38號,04-24255699)。
3.主席:常務監事 黃崇敬。
4.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87條:常務理事會之成員應列席監事會備詢,
謹請相關人員準時出席本次會議。
5.如需提列案由,請於97年8月8日(週五)前提供至秘書處。
6.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7.網站查詢:http://www.taiwanjc.org.tw/--會務訊息。
8.業務聯絡人:秘書處 廖韻宜/分機18。
受文者:本會監事、候補監事、監事助理
正本:
副本:本會理事、執行長
說明:
說明:
1.時間:97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16點整。
2.地點:新林餐廳(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135-38號,04-24255699)。
3.主席:常務監事 黃崇敬。
4.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87條:常務理事會之成員應列席監事會備詢,
謹請相關人員準時出席本次會議。
5.如需提列案由,請於97年8月8日(週五)前提供至秘書處。
6.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7.網站查詢:http://www.taiwanjc.org.tw/--會務訊息。
8.業務聯絡人:秘書處 廖韻宜/分機18。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