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列)席本會九十二年一月份理事會,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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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列)席本會九十二年一月份理事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3年1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山青(九二)秘發字第○○一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苗栗縣政府、總會、蔡總會長世寅、宋副總會長樹人、輔導桃竹苗區會務執行人員、執行長、副執行長、桃竹苗二區各分會暨會長、城之盟兄弟會暨會長、蘆竹友好會暨會長、本會顧問、本會會員、見習會員。
說明:
時 間:九十二年一月七日(星期二)下午七時三十分
地 點:本會會館
主 席:涂會長寶蓮
討論案由:一、追認九十二年第一次、第二次預備理事會議決議案。
二、會章顧問委員聘任,請討論案。
三、通過見習會兄詹文恭成為本會正式會員,請討論案。
四、會務執行人員組織系統空缺職務遞補,請討論案。
五、第一次會員大會暨暮年晚會時間、地點及舉辦方式請討論案。
六、元宵天燈時間、地點及舉辦方式請討論案。
七、拜訪機關首長時間、行程及經費請討論案。
發文單位
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