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本會九十二年度二月份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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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本會九十二年度二月份理事會

發文日期
2002年1月14日
內容
發文字號:高都南字(91)第001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成員
正本:
副本:本會基本會員、超齡會員、本會顧問、總會、蔡宇鎮副總會長、吳志峰執行長、南三區副執行長、南三區各分會、高雄市社會局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二年二月七日(星期五)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二路413號二樓
電話 07-7270204
三.依據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四.預提案者請於開會前三天將案由送交秘書長。
五.請著正式服裝。
發文單位
高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