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 杜國良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首席常務副會長
發文日期
2008年4月16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7)秘發字第0103號
受文者:首席常務副會長 呂宗文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執行長、各分會
說明:
1.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及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2.本會總會長許杜國良於97年4月18日至4月24日至大陸北京、四川、廣東拜訪
中華全國青聯等交流單位洽談兩岸青年交流事宜,公出期間會務委由首席常
務副會長呂宗文代行。
受文者:首席常務副會長 呂宗文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執行長、各分會
說明:
1.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及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2.本會總會長許杜國良於97年4月18日至4月24日至大陸北京、四川、廣東拜訪
中華全國青聯等交流單位洽談兩岸青年交流事宜,公出期間會務委由首席常
務副會長呂宗文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