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本會辦理『329青年節-活力青商,舞動青春-聯歡晚會』申請社區巴士接駁 乙案。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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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送本會辦理『329青年節-活力青商,舞動青春-聯歡晚會』申請社區巴士接駁 乙案。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7年3月28日
內容
發文字號:97芝青盛發字第014號
受文者:三芝鄉公所
正本:
副本:台灣青商總會、台北縣社會局、淡水母會。
說明:
(一)因學生社團表演人員無車交通工具到達表演場地,盼能申請社區巴士接駁車。

(二) 接駁時間下午5時於淡水捷運站發車抵達三芝國小門口,返程時間晚間9點45分於三芝國小門口至淡水捷運站。
發文單位
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