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請 貴議會惠允借用場地與本會承辦青商會中區(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分會長會議,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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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請 貴議會惠允借用場地與本會承辦青商會中區(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分會長會議,請鑒核!

發文日期
2008年3月6日
內容
發文字號:黎明青商97(佳)字第016號
受文者:臺中市議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1.青商總會創會迄今已屆56年,秉持「訓練自己、服務人群」之理念,倡導並主辦無數公益活動,提供青年人機會發展,啟發對社會的責任感及其領導能力;為國舉材並培養無數社會菁英領袖。
2.目前青商會在全台灣共有176個分會,其中在中區(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計有49個分會。為便於會務推動,中區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分會長會議,第二次會議將在四月份召開,並由隸屬台中市區黎明分會承辦。
3. 素仰 台中市議會關心民間社團發展,對我青商之會務活動全力支持,為使中區各分會能感受到台中市最高民意機關對青商會的支持,擬將會議地點設在台中市議會。 謹請 貴議會惠允同意借用並給予指導和協助。
4.會議時間為4月25日(星期五)下午4點~6點,參與人數約有八十人,相關細節將於 貴議會確認后,再與連繫安排,敬祈賜覆。
5.如蒙惠允,銘感至亟!聯絡人:黎明青商會長吳佳霙0936-487846,秘書處蕭秘書0982-688056。

發文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