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地區文化推廣促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8年2月2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7)秘發字第0043號
受文者:地區文化推廣促進委員會全體成員
正本:
副本:總會理監事、執行長
說明:
1. 召開日期:97年3月16日(星期日) 下午3時整。
2. 召開地點:台北市衡陽路62號2樓
3. 會議主席:地區文化推廣促進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文松。
4. 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各位委員準時出席為禱。
5. 網站查詢:www.taiwanjc.org.tw→會務活動。
6. 會務連絡人:秘書處 黃心晨。
受文者:地區文化推廣促進委員會全體成員
正本:
副本:總會理監事、執行長
說明:
1. 召開日期:97年3月16日(星期日) 下午3時整。
2. 召開地點:台北市衡陽路62號2樓
3. 會議主席:地區文化推廣促進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文松。
4. 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各位委員準時出席為禱。
5. 網站查詢:www.taiwanjc.org.tw→會務活動。
6. 會務連絡人:秘書處 黃心晨。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