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訂於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前往 貴單位
發文日期
2008年2月20日
內容
發文字號:太平青商(97)秘發翰字第011號
受文者:太平市民代表會
正本:
副本:本會歷屆前會長、歷屆前主席、特友會主席、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友、本會顧問
說明:
一、依本會九十七年度工作計劃訂於九十七年三月份拜訪地方機關首長。
二、貴單位若另有安排,請事先告知,相關事宜請與本會公共關系委員會江副主委(0935-222245)或秘書處聯繫,謝謝!
受文者:太平市民代表會
正本:
副本:本會歷屆前會長、歷屆前主席、特友會主席、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友、本會顧問
說明:
一、依本會九十七年度工作計劃訂於九十七年三月份拜訪地方機關首長。
二、貴單位若另有安排,請事先告知,相關事宜請與本會公共關系委員會江副主委(0935-222245)或秘書處聯繫,謝謝!
發文單位
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