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出席參加【九七年度新春團拜】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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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出席參加【九七年度新春團拜】事宜,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7年1月28日
內容
發文字號:97年宜(淵)字第0007號
受文者:全體會友、特友會、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宜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總會長、副總會長、北一區邱執行長、北一區各分會/ 會長(長春、博愛、三重市)兄弟會、合作友好會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七年二月七日(星期四)上午十時。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請各位會兄(姐)、OB會友及見習會友務必踴躍出席。
四、歡迎青商家庭一同參加,會長備有紅包分送小青商。
◎請各位會員養成守時習慣。
發文單位
宜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