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本會第二十八屆九十七年度第二次理事會會議事由。
發文日期
2008年1月28日
內容
發文字號:太平青商(97)秘發翰字第006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台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杜總會長國良、呂首席副總會長宗文、鄭副總會長秀珠、沈國際事務副總會長伯璋、黃總會常務監事崇敬、尤總會監事肇泗、林總會理事志濤、江總會理事信賢、黃國際事務理事俊傑、蘇執行長淑珍、何執行長永能、台中縣各分會暨會長、大里母會暨會長、永康兄弟會暨會長、
平鎮兄弟會暨會長、二林兄弟會暨會長、歷屆前會長、特友會主席、
歷屆前主席、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友、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七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二)下午六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二月十二日以前提交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四、為推行守時運動,敬請各位會友踴躍出(列)席並蒞臨指導,共商會務。
五、開會時請著正式服裝。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台中縣政府社會局、總會、杜總會長國良、呂首席副總會長宗文、鄭副總會長秀珠、沈國際事務副總會長伯璋、黃總會常務監事崇敬、尤總會監事肇泗、林總會理事志濤、江總會理事信賢、黃國際事務理事俊傑、蘇執行長淑珍、何執行長永能、台中縣各分會暨會長、大里母會暨會長、永康兄弟會暨會長、
平鎮兄弟會暨會長、二林兄弟會暨會長、歷屆前會長、特友會主席、
歷屆前主席、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友、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九十七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二)下午六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各理事若有提案,請於二月十二日以前提交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四、為推行守時運動,敬請各位會友踴躍出(列)席並蒞臨指導,共商會務。
五、開會時請著正式服裝。
發文單位
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