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本會辦理「慰問冬防」計畫乙案。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08年1月23日
內容
發文字號:97芝青盛發字第002號
受文者:三芝分駐所、三芝消防隊、後厝派出所、興華派出所。
正本:
副本:台灣青商總會、台北縣社會局、淡水母會。
說明:
說明: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經本會第一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時間: 2008年2月1日22點00分~23點30分
受文者:三芝分駐所、三芝消防隊、後厝派出所、興華派出所。
正本:
副本:台灣青商總會、台北縣社會局、淡水母會。
說明:
說明: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經本會第一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時間: 2008年2月1日22點00分~23點30分
發文單位
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