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九十七年度二月份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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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九十七年度二月份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8年1月24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7) 樺 發字第 00003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杜總會長國良、趙副總會長福芬、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埔心友好會、本會 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97年2月4日 星期一 晚上8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何會長建樺
四、各會員若有提案,請於30日前送至秘書處,以利彙整列入議程。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六、請著冬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