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請 鈞長惠允接見本會九十七年度會長吳佳霙暨會務執行人員,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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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請 鈞長惠允接見本會九十七年度會長吳佳霙暨會務執行人員,請鑒核。

發文日期
2008年1月3日
內容
發文字號:黎明青商97(佳)字第003號
受文者: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賴區長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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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說明:
1.本會創立於94年元月16日,迄今已將進入第四屆,創會之初會命名為”黎明青商會”,即緣由於南屯區黎明路之故,這些年來承辦多項社區活動及訓練課程,也大都在南屯區。
2.素仰 鈞長關心民間社團發展,對推動社區活動全力支持,故本會吳佳霙會長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上任,即安排拜會南屯區的主管機關,謹請 鈞長撥冗接見本會會務執行人員,對九十七年度之社區發展與會務方向給予指導和協助。
3.本會擬拜會時間為97年1月中旬,請 鈞長撥冗惠允接見,相關拜會人員名單於 鈞長拜會時間確認后,一週前檢呈傳真告知,敬祈賜覆。
4.如蒙惠允,銘感至亟!聯絡人:黎明青商會長吳佳霙0936-487846,秘書處蕭秘書0982-688056。
發文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