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邀請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來台交流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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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邀請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來台交流乙案。

發文日期
2002年10月11日
內容
發文字號:艋青商池秘發字第049號
受文者:台北啤酒工廠
正本:
副本:劉總會長燦樹、總會大陸事務委員會、北二A、B區各分會及會長、府城青商會、鹿港青商會、萬華區公所、中華彩藝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原新室內設計公司、和信家飾國際有限公司、中國造船廠、中國鋼鐵公司
說明:
一、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已確定於十月二日入境,十月十一日出境,來台交流共計十天。
二、懇請台北啤酒工廠惠予協助安排接待參觀事項,(行程如附件)。
三、邀請來台之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此行專業人仕,謹定於十月十一日上午九時整前往貴單位參觀訪問(來台人員名單、專業別如附件)。
辦  法:一、委請國際事務暨大陸交流委員會統籌一切接待相關事宜。
     二、委請秘書處發文通知相關單位及會友,踴躍參加接待活動。
發文單位
艋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