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九十六年度第三次監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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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召開九十六年度第三次監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發文日期
2007年7月11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6) 詳 發字第 000039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許總會長又銘、陳副總會長增炎、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副﹞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一德友好會、本會 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六年七月二十五 日 星期三 晚上8點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張常務監事堂政
四、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五、請著夏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