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 許又銘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首席副會長塗義澤代行,請鑒核。
發文日期
2007年8月3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6)秘發字第0196號
受文者:首席副會長 塗義澤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執行長、各分會
說明:
1.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48條規定及大陸事務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2.本會總會長許又銘於96年8月4日至8月10日至杭州參加「大陸經貿考察團」,及~「牽手匯西湖.同心迎奧運」-第二屆兩岸青年聯歡節,公出期間會務委由首席常務副會長塗義澤代行。
受文者:首席副會長 塗義澤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執行長、各分會
說明:
1.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48條規定及大陸事務委員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2.本會總會長許又銘於96年8月4日至8月10日至杭州參加「大陸經貿考察團」,及~「牽手匯西湖.同心迎奧運」-第二屆兩岸青年聯歡節,公出期間會務委由首席常務副會長塗義澤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