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本會第十二屆96年理事會第五次會議,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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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席本會第十二屆96年理事會第五次會議,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7年4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高都(輝)秘發字第96010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正本:
副本: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許總會長又銘、蔡副總會長榮堂、吳總會理事峰吉、
王總會理事承明、李總會理事文福、歐執行長進義、邱執行長淑卿、高雄母會、斗六兄弟會、埔鹽兄弟會、漯底山友好會、古坑友好會、太平女友好會、港湖友好會、一德友好會、安南友好會、高雄市區各分會、金門分會、澎湖分會、本會顧問、特友會主席、本會全體會友(見習會友)。

說明:
一、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實施辦理。
二、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日﹝星期四﹞下午廿時。
三、開會地點:諾貝爾牙醫地下室會議廳﹝高雄市民族一路76號B1﹞。
四、敬請出席人員著正式服裝準時入席。
五、歡迎本會顧問、會友及特友會會友列席參加。
六、有關本次會議之各項議事聯絡事項,請向秘書處聯繫。
(秘書長陳朝斌0929-729118 E-mail: bonito@so-net.net.tw)
七、隨函檢附本會第十二屆96年度第四次理事會會議紀錄。

發文單位
高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