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總會長劉燦樹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王齡嬌代行,請查照!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知本會總會長劉燦樹公出,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王齡嬌代行,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2年8月28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1)祕發字第○四四九號
受文者:王前總會長 齡嬌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
說明:
一、 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辦理及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 本會總會長 劉燦樹於九十一年九月四日至十一日率「二○○二經貿訪問團」赴大陸及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率「日本參訪團」赴日本東京拜會、旭川參加日本年會。
三、總會長 劉燦樹公出期間,會務委由前總會長 王齡嬌代行。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