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承辦3月份「台中縣分會長會議」欲借貴所之會議中心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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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承辦3月份「台中縣分會長會議」欲借貴所之會議中心由

發文日期
2007年2月8日
內容
發文字號:潭子青商(96)秘發竹字第9602006號
受文者:潭子鄉公所代表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3月2日本會承辦台中縣分會長會議,因餐廳的場地有限需借用貴
所之會議中心,請貴所肯予協助。
發文單位
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