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監事會第二次會議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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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監事會第二次會議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7年4月2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6)秘發字第0081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候補監事、監事助理
正本:
副本:本會理事、執行長、顧問
說明:
說明:
1.時間:96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整。

2.地點:總會會議室(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45號8樓)。

3.主席:常務監事 莊聖武。

4.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84條:常務理事會之成員應列席監事會備詢,
謹請相關人員準時參加本次會議。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6.網站查詢:http://www.taiwanjc.org.tw/--會務訊息。

7.業務聯絡人:秘書處 秘書 廖韻宜/分機18。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