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代辦台胞證一年多簽服務事宜由,惠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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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代辦台胞證一年多簽服務事宜由,惠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7年4月2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6)秘發字第0076號
受文者:本會理監事、執行長、全國各分會
正本:
副本:
說明:
說明:
1.為服務會員、便捷會員往來兩岸節省簽證辦理時間及費用,函知代辦台胞證一年多簽之服務。代辦時間為10~13個工作天。

2.台胞證一年多簽辦理提交資料:
A.台胞證正本:a.有效期限需13個月以上。
b.如有新舊兩本台胞證合用記錄,需提供舊的台胞證。
c.持證人不能在大陸境內。
d.空白內頁需有三頁以上。
B.台胞證影本。
c.台胞證內頁最後一次使用出入境印章影本。
D.身份證正反影本。
E.代辦費用:新台幣2,000元整。

3.代辦費用請於匯款後,將匯款資料影本與上述提交資料匯整一併寄送至本會。
匯款帳號:109-23418538888
匯款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銀行代號815)
戶 名: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

4.聯絡人:秘書處 廖韻宜02-27128960分機18。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