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96年度理事會第三次會議暨96年度鹿港、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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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96年度理事會第三次會議暨96年度鹿港、板橋

發文日期
2007年3月30日
內容
發文字號:鹿青裴字(96)秘發字第003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監事
正本:
副本:青商總會、許總會長又銘、黃副總會長致傑、彰化區王執行長志升、王執行長
俊智、板橋兄弟會、艋舺聯誼會、府城聯誼會、彰化區友會、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96年4月15日(星期日)下午四時開理事會,五時開鹿港
、板橋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
二、地點:本會會館2樓會議室。
三、各理事如有提案請於4月12日前提交秘書處彙整。
四、敬請踴躍出(列)席參加。
發文單位
鹿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