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九十六年度『第四次理事會』事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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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召開九十六年度『第四次理事會』事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7年3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文心青商(河)字第○二十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成員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總會、許總會長又銘、黃副總會長致傑、林執行長春雄、本會顧問、苑裡兄弟會、金城兄弟會、中一區各友會。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六年四月九日〔星期一〕晚上七時整準時開會。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韓副會長國祥 0919-836658。
四、討論事項:1.審核『三月份月例會』活動決算表討論案。
       2.審核三月份財務收支表討論案。
       3.提請七月份社區活動總幹事人選討論案。
       4.提請六月份週年慶總幹事人選討論案。
五、各位理事成員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三天將案由傳真至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六、理事成員請著正式服裝,敬請準時出席。
七、歡迎全體會友列席參加。
發文單位
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