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召開九十六年度『第一次監事會』事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7年3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文心青商(河)字第○一七號
受文者:本會監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總會、許總會長又銘、黃副總會長致傑、林執行長春雄、本會顧問、苑裡兄弟會、金城兄弟會、中一區各友會。
說明:
一、時 間:九十六年四月六日〔星期五〕晚上六時卅分整。
二、地 點:康堤咖啡館 (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373號)
三、主 席:楊常務監事大慶 0930-600366。
四、應出席人員:陳政鴻、蔡政宏。
五、應列席人員:吳錦河、陳凌岳、蔡易任、鐘為盛。
六、敬請準時出席參加。
受文者:本會監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總會、許總會長又銘、黃副總會長致傑、林執行長春雄、本會顧問、苑裡兄弟會、金城兄弟會、中一區各友會。
說明:
一、時 間:九十六年四月六日〔星期五〕晚上六時卅分整。
二、地 點:康堤咖啡館 (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373號)
三、主 席:楊常務監事大慶 0930-600366。
四、應出席人員:陳政鴻、蔡政宏。
五、應列席人員:吳錦河、陳凌岳、蔡易任、鐘為盛。
六、敬請準時出席參加。
發文單位
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