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列)席本會第十五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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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出(列)席本會第十五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事由。

發文日期
2007年3月9日
內容
發文字號:96恩發字第07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監事
正本:
副本:總會、本會顧問、陳副總會長增炎、執行長、桃園縣各分會、友好會高都分會、桃竹苗區友好會湖口分會、特友會友、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六年四月六日(星期五)下午七點。
二、地點:會館。
三、主席:謝敬恩會長。
四、應出席人員:謝敬恩 梁志賢 謝仁聖 蔡為盛 莊宜峰
楊勝傑 徐泰山 劉裕宏 林恒帆。
五、應列席人員:陳鴻文 陽文瑜 黃信泰。
六、各位理監事若有提案,請於三日前致電祕書處,
以便列入議程。
七、敬請準時出席本次會議。
發文單位
一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