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九十六年度三月份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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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召開九十六年度三月份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發文日期
2007年2月12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6) 詳 發字第 00005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許總會長又銘、陳副總會長增炎、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副﹞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一德友好會、本會 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六年三 月 五 日 星期 一 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周會長謦詳
四、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五、請著冬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