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九十六年度新春團拜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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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本會召開九十六年度新春團拜時間、地點。

發文日期
2007年2月12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6) 詳 發字第 00004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會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許總會長又銘、陳副總會長增炎、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 桃竹苗區執﹝副﹞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一德友好會、本會 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 間:九十六年二 月 二十八 日 星期 三 中午十二點。
(二)地 點:何監事建樺工廠
(三)召集人:張堂壎
(四)方 式:1.請各位會兄每人準備500元禮品供摸彩。
2.請各位會兄每人準備一道美食供大夥享用。
(五)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