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地區文化推廣促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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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地區文化推廣促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7年2月5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6)秘發字第0036號
受文者:地區文化推廣促進委員會全體成員
正本:
副本:總會理監事、執行長、顧問
說明:
1、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之。
2、時間:96年2月11日(星期日)下午6時整。
3、地點:天下第一味餐廳(高雄市凱旋一路123號1樓)
4、會議主席:主任委員 沈欽謀。
5、本次會議議程當場發放,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