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各分會報繳本會96年度會費及會友權益由,請查照。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知各分會報繳本會96年度會費及會友權益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7年2月1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6)秘發字第0034號
受文者:全國各分會、特友會
正本:
副本:本會理監事、執行長、顧問
說明:
說明:
1.為順利完成96年度各項會務工作,謹請各分會配合並依據本會章施行細則
第十章116條辦理:團體會員(分會)及個人會員應繳納各項之會費……
應於本年度5月31日前繳清。敬請 貴會務必依實際人數儘早報繳會費,以
免喪失該會員應享之權利。

2.謹請各分會利用「2007年各分會專屬匯款帳號」,請至本會網站
(www.taiwanjc.org.tw--最新訊息)查看相關資料或匯至本會帳號:
帳號:109-23418538-888
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敦北分行(代號815)
戶名: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

3.由各分會提供繳費名單,分會及特友會會友立即享有投保「團體傷害保險」之
福利保障。相關資料如下說明:
投保期間: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投保金額:每一個人殘廢或死亡保險金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4.謹請 貴會利用E-mail或傳真方式將繳費名單傳至本會秘書處彙整,
業務承辦人:主任秘書 陳宏貞(分機15)、秘書 廖韻宜(分機16)。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