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五十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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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準時出席本會第五十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由!

發文日期
2002年6月25日
內容
發文字號:青總(91)祕發字第○三五○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
副本:總會監事、顧問、參議會、超齡會
說明:
一、 依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七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 因本會受邀參加澳門中華總商會二十五週年慶將於七月十七日由總會理監事代表前往參加,為期四天三夜,故原理事會召開時間現更改如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整。
三、地點:總會會議室。
四、主席:總會長 劉燦樹。
五、出席:本會理事。
六、檢附本次會議議程、提案表各一份,敬請準時出席為禱!
七、網站查詢:www.taiwanjc.org.tw↓最新訊息;青商通訊網:0956-200-018。
發文單位
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