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 召開本會九十六年度《第二次理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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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 召開本會九十六年度《第二次理事會》會議

發文日期
2007年1月10日
內容
發文字號:中黎青商96(章)字第004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青商總會、許總會長又銘、黃副總會長致傑、林執行長春雄、亞哥母會、中一區各友會、本會顧問、本會會友暨見習會友
說明:
一、時間:96年2月7日(星期三)下午8:00準時開會
二、地址:本會會館(翔宇補習班)
三、主席:會長 蘇華章
四、凡理事成員若有提案,請於開會前三日提交秘書處。
五、敬請踴躍出(列)席。

發文單位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