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召開九十五年度十一月份理事會會議時間、地點 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10月20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95) 杰 發字第 00051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陳總會長文益、陳副總會長柚人、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桃竹苗區執﹝副﹞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園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五年十一月六日 星期一 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葉會長奇杰
(四)、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五)、請著冬令服裝
受文者:本會理事人員。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陳總會長文益、陳副總會長柚人、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桃竹苗區執﹝副﹞行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
大園友好會、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五年十一月六日 星期一 下午七點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葉會長奇杰
(四)、敬請準時出﹝列﹞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五)、請著冬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