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九十五年度理事會第九次會議案由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知本會九十五年度理事會第九次會議案由

發文日期
2006年9月29日
內容
發文字號:重青(95)秘發字第 061 號
受文者:本會全體理事、監事、會友、見習會友、青商總會
正本:
副本: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兄弟會、北縣各分會、本會顧問
說明:
一、時間:九十五年九月十四日(星期四)
二、地點:本會會議室
三、主席:會長 王丹局
四、應出席:副會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理事。
五、應列席:監事 吳建褌
六、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臨時常務理事會第二次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附屬人:黃志楠)
案由【六】:會館維護委員會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附屬人:王復輝)
案由【七】:社區「健康三重」檢討會會議紀錄,請通過案。
(提案人:李余勇、附屬人:王復輝)
案由【八】:見習會友見習期滿,申請入會請通過案。
(提案人:柯智寶、附屬人:李余勇)
案由【九】:八月份財務結算表審核,請通過案。
(提案人:吳耿安、附屬人:王復輝)


正本:全體會友
副本:台北縣政府社會局、兄弟會、北縣各分會、本會顧問、青商總會

發文單位
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