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九十五年度『第十次理事會』時間變更事由,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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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九十五年度『第十次理事會』時間變更事由,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06年10月3日
內容
發文字號:文心青商家字第○八四號
受文者:本會理事。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總會、陳總會長文益、程副總會長合平、尤執行長肇泗、
陳執行長盈達、本會顧問、苑裡兄弟會、金城友好會、中一區各友會。

說明:
一、因應政府中秋節彈性休假,原開會時間:
九十五年十月九日〔星期一〕晚上七時整。
經常務理事會決議變更為:
九十五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三〕晚上七時整準時開會。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主席:韓理事國祥 0919-836658。
四、各位理事成員若有提案,請於會議前三天將案由傳真至秘書處,以便列入議程。
五、理事成員請著正式服裝,敬請準時出席。
六、歡迎全體會友列席參加。
發文單位
文心